申诉人孙某某因贪污一案不服法院刑事判决向盐城市检察院刑事申诉,该院经审查对该案作出不予抗诉的办案结论。2018年11月8日,该院在大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赵继红同志参与,对该案进行了公开答复。会上,刑事申诉办案人员宣布办案结论,针对申诉人孙某某的诉求结合事实证据逐条释法说理,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人民监督员配合承办人员共同对申诉人进行了答复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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