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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15 14:53:00  来源: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1日在响水县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以民生检察为基本遵循,以“党委人大认同感、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标准,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为服务响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集体”,“民生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市、县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严打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涉恶审查逮捕案件8件28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3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件24人,提起公诉5件34人。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理了省督办的王某某“暴力讨债”、市督办的徐某某“宗族恶势力”、邢某“黑保安”团伙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响水检察院作为先进代表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针对涉企犯罪多发的实际,会同公安机关合力开展打击涉企犯罪“护航行动”,今年来办理涉企案件30件51人,专题调研报告“黑恶势力敲诈勒索企业亟需合力治理”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服务“两海两绿”发展路径。深入推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蓝剑行动”。公诉、侦监、民行、驻陈家港检察室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走访环保、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充分发挥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作用,针对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监督和配合环保部门就陈家港地区部分企业涉嫌非法排污情形开展“清管行动”,办理了夏某某、顾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4件,依法批准逮捕6人。就永大公司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力服务保障全县“蓝色经济增长极”。

  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全员动员,全力投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动干警深入黄圩镇相关村居开展结对帮扶、助力精准扶贫,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困难。积极策应 “和谐镇区、和谐村居”创建活动,制定《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和谐镇区、和谐村居”创建活动考核细则》,院领导挂钩各乡镇,突出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着力构建“阳光信访”长效机制。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21件32人,涉案金额2.17亿元。在依法办案、坚持打准打狠的同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有效联接案件审查、办理、监督、执行等各个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人群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实现“三到位一处理”。全年共接收来信来访200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9人。分析办案情况,排查风险隐患,通过阳光检察法治广场、普法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特征、危害等,提高群众的抵制和防范能力。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平,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0件336人,审查批准逮捕188 件2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2件617人,经审查,依法起诉414件516人。联合公安机关构建重大案件介入现场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省督办的十四年前发生的胡某某故意杀人案、杨某、李某某等人跨省特大贩卖毒品案,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理。办理了朱某某盗窃案等系列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张某某组织淫秽表演案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案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诉讼监督在防止错案发生和保障人权中的“安全阀”作用,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0件84人,不起诉25件46人,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6人,提起刑事抗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审判和监管执行活动违法22件。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9份,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4件。开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和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对“美团”、“饿了么”网络外卖平台上不规范经营的注册商家进行查处,共同维护食品安全。支持农民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采纳94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办理盐城市首起公益诉讼(上诉)案,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公告》。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监督入矫社区服刑人员278人,监督解矫16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重点人员核谈23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9件,提出的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意见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检察6次,监督收监罪犯1名;财产刑执行监督6件,监督执行金额100余万元。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8人,经审查逮捕11件11人,不捕4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28人,起诉20件2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推进“向日葵”计划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开展法治讲座21次,发放法治读本3000余本,受教育在校学生达3200人次。制作的防治校园欺凌动漫短片《向阳花儿开》获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平安江苏微动漫比赛三等奖。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刊载推广,“向日葵计划”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三、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提升检察工作成效

  始终把改革和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力促司法改革落地生效。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院领导直接办案113件139人。实行捕诉一体,提升办案效率,自2018年6月以来,对141起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化办理。落实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的全方位监控,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流程的监控覆盖到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与律师接待等各个领域。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记入考评档案。

  力促检察监察顺畅衔接。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及时解决专门办案组织设置、案件受理、强制措施适用和审查起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障监察委移送案件的顺利衔接和高效办理。先后办理了徐某挪用公款案、徐某某涉嫌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相关案件均按要求提前介入,强化沟通,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提出检察意见。

  力促创新驱动质效提升。创新工作始终服务于办案质效提升,始终服务于人民群众满意。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决定前风险评估、道德评判、综合评价“三评”机制,一年来,决定相对不起诉11件24人,保证了办案质量,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刊载。建立听庭评议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官、公安干警、律师等法律人士对公诉人的出庭工作开展听庭评议。落实释法说理责任,结合办理的案件深入宗教场所、村居、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立足主业提素能。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引导,着力开展“干警素能提升年”活动。开设响检小课堂,推行1+X导师制,组织外出学习培训,法学社交流研讨,落实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青年干警轮流参加接访等措施,提高干警办理案件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采取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组织干警控辩对抗等方式,着力打造实务型、专家型人才,提升队伍专业实战能力。

  从严治检强作风。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党课、廉政教育课、观看廉政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对办公办案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研判,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登记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坚持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身边人,使全院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保持清正廉洁。

  五、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将检察权置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全力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搭建代表联络平台,制定联络方案,创新联络机制,积极争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我院认真倾听和汲取人大代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人大交办事项及时落实,及时反馈;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参与重大活动,根据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一年来,30余名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了响水检察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依法、公正行使。

  规范司法行为。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对案件实行全流程网上管理和动态监督,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对不捕不诉和撤回案件逐案开展评查。出台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五项承诺”,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定期召开检律联席会议,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全面提升 “春风案管”特色服务水平,得到律师的好评。

  深化检务公开。注重“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在响水检察网、阳光检察法治广场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即时公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活动,构建面向社会大众的开放型、互动型检务公开体系;大力推进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方便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和群众实时网上查询,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和建议权。全年公开法律文书384份,案件信息主动推送127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18条,检察文书网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0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两次。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检察监督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三是人才培养的效果还没有显现,人手不足骨干缺乏限制了办案专业化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理性看待、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县委工作大局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强化监督,为我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是聚焦政治主题,把握检察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精神,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二是聚焦服务大局,彰显检察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着眼响水发展大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的针对性,将县委的工作部署、工作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继续在服务“两海两绿”发展路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打击涉企犯罪等方面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 检察产品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力求更好质效。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突出权益保障,依法严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完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调动各方面资源做好公益保护。四是聚焦改革创新,激发发展动能。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进一步调优组合、创新机制、激发潜能,彰显改革积极效应,依靠改革提升办案质效。更加注重“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检务保障等六大平台信息化的应用和管理,重视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培养,打造“智慧检务”。五是聚焦从严治检,树立检察公信。继续推进“干警素能提升年”系列活动,紧盯检察办案和司法作风两个重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涉检诉求,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检民关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在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响水征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