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亭湖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亭湖电视台、亭湖报社等多家媒体参加。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戴锦华主持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情况。
11月27日,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被表彰为“集体一等功”,这是该院优质高效发展中取得的历史性突破。近年来,亭湖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谋发展,强素质树形象,各项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先后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获评全省“文明单位”、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获全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书香机关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有126人次受到上级记功、嘉奖等表彰。该院多项业务工作全市领先,综合绩效稳居全市前列,连续八年获评“区综合先进奖”。先后有2起诉讼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监督案件,5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通报结束后记者们就亭湖检察创新举措、文化建设、今后的发展方向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新闻发言人逐一给予了详实的解答。通过现场互动,气氛十分活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工作,提高了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准确回应了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