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来形容这一本《西窗法雨》最是贴切不过了。刘星的《西窗法雨》一书,由一篇篇简短的小文章构成,多数以一个事例讲述一个个与法律有关的观点。虽是严肃的法律题材,内容却是轻松有趣。篇篇讲法,却远胜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图书馆架子上的法学典籍。像一位师长,更像一位游历归来的老友,拉着你的手,在三杯两盏淡酒间,讲述一个个趣意盎然的故事。
非法学专业的我考入检察院以来,对工作多少有些不知所措,刚开始接触法学知识,害怕法学典籍的晦涩难懂。在同事的推荐下,选择了这本《西窗法雨》作为我的法学启蒙读物。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一则关于法律与公正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美国亨宁森夫妇在驾驶新车去朋友家做客的路上,汽车因零件的毛病突然失控,撞向路边,导致亨宁森重伤,疗伤花费巨大,夫妇两人状告汽车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法院最终判其胜诉,并给出“契约自由并不是不受限制的一成不变的原则;法院不能允许别人利用法律把自己当做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工具使用”的理由。事实上,根据当时法律的具体规定,亨宁森夫妇是无法打赢官司的。但是法院似乎有一个观念: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而不在于法律本身,因此,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检察官对司法的虔诚,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检察人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检察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中国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检察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中国法治的过去、审视中国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中国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中国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中国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检察官的使命!
(作者 李文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