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盐城市检察院收到市政协第0233号提案,孙光永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民行处尽快和法院联系,主动作为,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监督。3月31日,市检察院民行处收到该提案,高度重视刘咏桦委员的提案,安排专人负责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法院多次沟通,达成倾向性意见,形成专门工作报告,并向院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工作中,民行部门对代表委员提案注重回应更注重落实。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我们一是办前加强分析梳理。针对代表委员提案的内容,积极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资料和有关情况,弄清楚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做到对提案内容心中有数,对相关法律规定了如指掌。在办理刘咏桦委员提案前,民行部门认真研读新的民事诉讼法以及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落实专人进行仔细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办中强化沟通联系。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注重与协办单位的互动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进行信息双向沟通,及时征求其具体意见建议。在办理此提案中,我处多次主动与刘刘咏桦委员联系,了解其具体诉求,积极协商提案的回复办理。三是办后注重回访。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跟踪督办,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高效做好工作,在答复过程中,做到答复意见内容精准务实、格式准确规范,努力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对刘委员关于落实和加强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的建议,我们今年将在畅通执行案件受理渠道、健全执行监督办案保障制度和提升执行监督办案质效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定,扎实做好代表委员提案工作,请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检察工作,对日常发现、了解的法院执行工作的个案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