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17日,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机遇,采取扎实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强化监督意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要求,市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收到审议意见当日,市检察院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审议意见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市检察院党组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必须认真落实,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殷切期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根据党组会的研究意见,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以戴飞检察长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下发通知,将审议意见转发给各基层院和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基层院和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根据市检察院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及时制定整改落实的时序进度表。6月份以来,市检察院还先后多次在院务会、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提升思想站位,深化监督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与推进“十三五”规划相结合,通过开设专家讲座、盐阜检察讲堂等形式,使民事行政检察人员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改革理念和创新理念,深刻认识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阜宁县院紧扣检察工作服务民生理念,与该县新华法律服务所开展协作,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室,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7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综合质效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的要求,市县两级院把监督的重点放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通过强化抗诉、打击虚假诉讼、狠抓执行监督等,促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一是强化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不断畅通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来源渠道,努力使应当监督的案件都进入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审判程序和运用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对法院审判程序违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及时开展检察监督。
二是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积极完善发现、打击、防范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对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两高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召开执行监督工作检法联席会议,就执行检察监督调卷难、检察建议落实反馈不及时、执行款项没有独立账户等问题进行研讨。
三、加强探索创新,完善协件机制,进一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高效开展
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积极探索创新,健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持续加强改革创新,并注重完善内外联系协作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做好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收集整理、支持起诉等工作。
二是稳妥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准确、有效、审慎”监督的原则,灵活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形式,稳妥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东台市院、大丰区院探索成立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室,建立重大个案查处告知机制、执法信息通报机制、专业知识双向培训机制等,促进市场监管部门规范高效执法。大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着力构建一整套可复制、可操作的法律监督模式,有力提升监督实效。
三是建立环保联动机制。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到江苏环境保护督查为契机,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就建立环境机制达成共识,联合制定了《盐城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突发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重要环境事项等进行沟通协调。东台市院牵头成立驻东台市环保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通过整合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防、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能,实行“三检合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建议等手段,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通报、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与环保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合互动,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新局面。
四、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行检察工作的能力水平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和保证,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门计划,明确学习教育任务。组织开展“抄写党章、献礼七一”、“支部书记讲党课”等主题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认真参与中政委组织的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省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大讲堂”学习活动,组织干警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大讨论,教育引导全体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二是重抓专业素能建设。认真开展理论调查研究,市检察院民行处干警撰写的《试论检察机关监督环保非诉行政执行之 路径》获得论文优秀奖。东台市院干警撰写的《街区制改革引发的法律思考》被江苏法制报法学研究头版刊用。举办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培训班、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实战能力,在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一名干警获“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两名干警获“全省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称号。
三是重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 规定,以已经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全体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检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2016年办结案件逐案报告,并随案入卷,坚决杜绝不规范办案行为。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强化推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实效。
一是加强理念教育,高度重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学习中央推进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院党组将定期听取民行检察工作汇报,研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意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 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民生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打击虚假诉讼力度,重点关注借贷纠纷、房产权属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延伸监督范围,拓展虚假仲裁、虚假公证、虚假调解案件,不断提升监督成效。加大对执行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对当事人实体权利造成影响的违法执行行为。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监督违法行为与移送违法犯罪线索相结合、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既监督法院纠正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又督促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执行中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责任。
三是突出创新创优,不断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度机制。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工作规律,并加强摸排本地可能提出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提升公益诉讼试点成效。认真总结对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的线索发现机制、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建立完善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及时做好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法院启动再审情况和再审结果的收集、整理工作,逐案追踪跟进及时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打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根基。结合检察改革,进一步优化配置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保证人员配备与民行业务增长及职能拓展相适应。加强专业化建设,开展分类化、专业化的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监督能力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行为准则》,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严管理,引导干警知红线、守底线。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