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盐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会上,盐城市检察院报告了201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的举措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紧扣盐城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依法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4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0件,支持起诉1件,办理的2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例”;扬州市腾达化工厂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助推“两高”在《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相关做法获得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立足盐城实际,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推进"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建设法治盐城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公益诉讼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畅通信息渠道,破解公益诉讼案源线索瓶颈。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运用努力实现检察系统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争取打通与行政机关的数据联接探索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集中,具有典型性、倾向性的违法情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加快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四是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公益诉讼人员素质。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民行检察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以适应公益诉讼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益诉讼舆论氛围。要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和比重,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