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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射阳县检察院向射阳县教育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2018-12-21 09:57:00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

  射检未建〔2018〕2号

射阳县教育局:

  近期,我院在审查裴某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县内部分学校学生到校时间过早无人陪护,学校安保措施不到位,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校,引发恶性性侵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依法履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特作如下建议:

  一、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管理职能,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要求加强学校门卫保安工作,完善保安制度,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一律严格审查、执行登记制度,保证学生到校时间符合规定并强化学生到校后教师值班制度,落实技防措施,严防在校学生在校园内被侵害的事件再次发生。

  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各个学校应高度重视,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学生在校时间的管理,建立覆盖各时段、各空间、师生全员参与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保不出空档。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时督查结合起来,将学校整改与县局复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三、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针对中小学生自身特点、认知能力,改进和更新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内容,充分利用观看专题片、开展法制讲座、学习实际案例等多种形式,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强化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可以会同司法机关、交通、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制度,齐抓共管,共创“平安文明校园”

  以上建议,请予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三十日内书面回复本院。

  2018年9月5日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