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审议稿)
—— 2019年1月11日在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志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谋划工作上,以放眼全局来布置;在开展工作上,以围绕中心来落实;在评价工作上,以服务效果来衡量,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一是坚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制定出台了《精准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服务保障滨海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开发建设的意见》,将依法服务、精准服务贯穿司法办案始终。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依法审查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以及“套路贷”犯罪案件17件38人,并坚持审查办理案件和化解矛盾同步进行。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实行脱贫攻坚领域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和情况通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优先救助。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投身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从快审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11人。针对生产类危险废物回收、“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件。组织开展检察服务“乡村行、港口行、企业行”等系列活动,全力做好防范风险、法律维权等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加强与县扫黑办、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报、工作日报、专案研讨等制度。在全院挑选业务骨干专门负责黑恶类案件办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形成有效震慑。重拳出击贷恶合流、赌恶合流、毒恶合流犯罪,在办理高某某等4人非法放贷并违法讨债、案值超亿元的涉恶案件中,通过提前阅卷、梳理证据、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事实认定、证据获取等方面的建议,努力保证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是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畅通“信件、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0人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3件。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主动担当作为,一方面加强与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坚决维护落实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少数以信访向基层组织施压为手段,谋求个人非法利益的违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对徐某某、高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的敲诈勒索案,明确专人配合调查,审查证据,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探索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滨检释案”体系,通过录制《检察官说法》电视栏目,开设《滨海日报》“以案释法”专栏,编排情景剧赴基层演出等形式,把检察产品送进千家万户。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28人,在县中等专业学校成立“学校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深入五汛中学、秉义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人数近4000人。
二、强化监督,提升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按照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检察诉讼监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7件351人,提起公诉611件797人。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重点案件主罪主证复核、非法证据逐一排除。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6人,撤案3件4人,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4人。依法提起刑事抗诉3件,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3件。制定并落实《听庭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重大案件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的实施意见》,促进刑事案件程序准确、处理公正、质量提升。
二是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镇区法律服务所设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拓宽案件监督线索渠道。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在民间借贷、劳动报酬等领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3件。扎实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与县国土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及时针对具体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经营不规范现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力进行了专项整顿治理。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对我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提出相关检察建议。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赴镇区开展实地走访调查36次,监督纠正脱管1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人;认真开展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8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0件,促进刑罚执行规范有序;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4名在押人员及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强化看守所管理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三、顺应形势,统筹推进,着力释放改革创新动能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推进检察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提升司法办案效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优化司法办案模式。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捕诉一体”要求和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司法办案组织形式,27名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理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设立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对监察委移送的案件依法决定逮捕3人,提起公诉4人,在实践中建立与监察委反腐工作的高效衔接。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办案人员司法档案等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报告和备案工作的意见》《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明确以公益诉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主动汇报、强化沟通、凝聚共识。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公益诉讼联络员等制度,认真排查、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组织举办“英烈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与县新四军研究会会签《关于共同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的协作意见》,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为检察公益保护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依法对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被告人胡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向江苏省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是建设智慧检务工程。把现代科技作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的新支撑,全面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着力打造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强化智慧检察的应用实践,规范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苏检掌上通”检务系统、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以信息化助推办案、办事、办文、办会的规范化。融入全省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建设,线上线下同步发力,集群网站运行情况保持在全省基层院前列。
四、提升素能,改进作风,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持续增强发展实力。
一是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专题学习讨论、集中宣讲辅导、专题报告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抓好意识形态教育。结合“认真学党章、知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不忘初心,奉献有我”主题演讲比赛、赴县烈士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坚定干警理想信念。调整优化干警工作岗位和力量组合,激发干警工作激情。深入推进专业化人才培养,全年举办诉讼监督、公益诉讼、信息写作等检察实务训练16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4批次,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有效加强。
二是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检察干警讲规矩、守纪律教育,通过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案件回访等方式,全面压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各类巡察监督,认真排查、坚决严肃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强化司法办案全程动态监管,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要工作环节、重点工作场所开展督查检查46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对各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促进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公正廉洁司法。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视察审议,及时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接待律师方式,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搭建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原创信息176条,及时传播检察工作实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参加新闻发布会、观摩评议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滨海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推动防范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对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两项法律监督工作做法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审查办理的一起涉恶案件、一起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案件、七起监督解决强制医疗执行难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发挥监管作用、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干警言行、加强作风建设等15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院集体和个人先后17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大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的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等科技强检的步伐需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打造开放沿海战略高地、推动淮河门户加速崛起,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保障社会发展上提供更好服务。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向县委报告请示工作,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对全县发展作出的新部署,紧密结合检察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着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相关意见措施的落实见效。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办案质效。认真贯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要求,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加对环保、食药、医疗等重点领域、行业的综合整治。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更优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推进刑事缺席审判、认罪认罚从宽以及速裁程序等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构建良性检法关系。持续加大平安创建的力度,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履职过程中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的监督,共同提高在法治化建设中的贡献度。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县委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民事调解书和执行活动监督。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重点工作的开展。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防范和依法办理执法人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职务犯罪。
三是全面从严治检,在推进基础建设上迈出更实步伐。加强检察人员教育,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擦亮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大干警素能建设力度,紧扣专业化、精品化,定期围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省检察院参考案例举办检察实务学习,大力营造“学业务、长知识、练技能”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干警理论学习、政治纪律、制度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上作出更大努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坚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通过邀请视察、走访座谈、接受审议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相关议案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依法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内容,发布各类案件信息;定期介绍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开放检察工作办公办案工作场所;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检察工作职责,报道检察工作实绩,以阳光检察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更加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