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本案后,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2月21日下午,东台市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扣华介绍单某某故意伤害案件刑事申诉复查情况。
2015年7月,东台市五烈镇发生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单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现单某某不服原审判决,以被害人的轻伤是陈旧伤,不能确定是他造成的,原审判决有错误等理由,向该院提出申诉。张扣华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承办此案。
张扣华检察长审查了案卷材料,调取了有关材料;与助理一起下乡调查案情,核实情况。为了让这起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规范、公开、透明,张检察长征得单某某同意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检察长第一次公开审查案件。
该院案管科长刘长慧主持公开听证会,三名东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公开听证会。盐城市检察院控申处长董金和等领导旁听了公开听证会。
申诉人单某某首先陈述了自己的申诉理由和依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该院审查起诉阶段原承办人分别介绍了案件侦查情况及公诉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理由。该院法医作为专业人士,就相关鉴定意见发表了意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该院审查起诉阶段原承办人、法医还回答了听证员、申诉人、张检察长、律师的提问。
张检察长就本案刑事复查情况作了说明,出示了相关证据,播放了案发时录像,并宣读了复查认定的事实,从七个方面就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作了回应,进行了释法说理,指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正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律师作为特邀代表,发表自己的观点。在听证过程中,听证员不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三名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建议申诉人息诉罢访。
董金和处长在听证会结束时也作了点评,他指出这是阳光检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听证是以公开促公正,通过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应当予以肯定。董处长认为张检察长不仅办案过程合法规范,还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刑事申诉办理,真正实行了程序正义、实体公正;公开听证是东台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公开公正公信。
听证会结束后,东台市检察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复查决定。大家纷纷表示,公开听证会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消除了神秘感,是落实和推进阳光检务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