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建湖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射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检察长胡立东、副检察长姜艳出席法庭,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起诉意见,并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交换证据、观点。
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由检察长领衔组建公益保护团队,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有力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公益保护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列为全省首批专业化办案组重点培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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