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晓 张传杰
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办案办公环境不断改善,检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做好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
剖析基层检察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现状,以下问题值得思考。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当前,基层检察院很多都是由地方财政部门委派会计或者兼职会计来工作,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已疲于应付,加之基层检察院内部缺乏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处于粗放状态,重买轻管,重使用轻保养现象突出,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浪费。
二是人员调整管理跟进不及时。随着自侦部门转隶、内设机构调整改革,人员流动频繁,客观上造成相应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跟进滞后的问题。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由于多年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基层检察机关仍然存在账实不符、盘点不清等问题,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针对以上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笔者建议: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实现三级管理,精细到每个岗位,各个环节。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职责权力,建立资产采购、领用、养护、报废、清查及监督全流程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分析,对使用效率低或损坏严重的设备及时合理解决,定期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维护培训;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大清理”,对各类新旧设备进行检测保养,杜绝设备闲置;将已达报废年限不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按要求报废。
二是厘清责任,扎紧管理篱笆。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金额、使用部门及使用人、转移情况。人员流动时,及时签订固定资产转移交接单,变更信息;部门领用时要明确到具体人头,多部门交叉使用时,明确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管理员不仅要定期培训,还要经常性地参加财政系统和检察系统的业务培训,明确其管理职责,充分利用好检务保障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是严格盘点清查,堵住管理漏洞。针对长期积压的固定资产管理遗留问题,应列出盘点计划,逐步摸清底数。按照要求,清查各类固定资产,做好资产分类,对没有提取折旧的,要按照使用年限补提折旧。日常固定资产的盘点,应该采取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式,盘点频率应适当灵活把握,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盘点频率。设立清查核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清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追本溯源、剖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