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岚 马强
伴随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监督工作在规范司法行为中肩负着重要责任。为突出员额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适应信息化时代案件管理工作新要求,必须充分加强“大数据”“智慧案管”等工作建设,助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发挥数据分析统领作用。坚持问题通报与常规提醒并存、统计岗位与监控岗位合力、逻辑关系与反查比对联用等举措,着力解决基层案管工作“不会填、不全面、不好管”问题。加大专项核查力度,紧扣检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深入推进专项统计核查。重点对捕后不诉、捕后判缓、管免案件、立案监督案件、退查后未重报案件、刑事、民事抗诉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对长期未决案件不定期核查,并及时发出预警。深化业务数据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评价性、专题性业务分析,努力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提供准确高效的数据支持,达到共赢双赢。
二是完善监管模式,全面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探索案管对外直接监督的范围,对受理案件中发现超期、公安逮捕执行回执、法院判决书、决定逮捕文书送达不及时及延迟受案等违法违规情况,直接进行纠正违法监督。强化对案件评查中发现公安证据收集、法院判决文书等不规范问题整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以集中发函形式进行监督。积极稳妥地改革分案方式,深入研究案件分配的规则和程序,完善捕诉合一、认罪认罚制度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
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案管质效。严格案件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认真履行好拟公开法律文书的审核职责,定期对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案件信息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当公开的未公开、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公开信息不及时的问题。每季度要对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全面开展。充分利用案管大数据平台、微信等工具对相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加强案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通过组织专门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题研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案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的能力水平,确保案管职责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