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兵 邱 楠
案件管理与干警业务考评机制,就是针对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的办案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质量考核评估标准,评定不同的质量等级,以切实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所形成的规章制度。基层检察机关工作实践中,准确把握案件管理与干警业务考评机制的构建原则与运行程序,具有深远的价值。
构建原则
一是公正公开原则。应以多数人标准确定质量标准,取得共识与拥护。给予干警充分质疑机会,建立人人接受考评、参与考评、监督考评的工作机制。
二是可行适应原则。既要考虑到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内部职能分工,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适应将来一定时期的变化情况。考评标准定期调整,才能永远适用。
三是定性定量原则。既要考虑办案数量,也要考虑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同检察业务工作的差异,将定性和定量标准加以结合,准确反映不同工作的难易程度。
方针思路
一是遵循科学工作方针。要遵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方针,从有效加强管理、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检察合力的角度出发,经过构建系列考评过程,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合理工作思路。要从科学、合理的角度出发,制定一整套切合基层实际、能充分发挥奖惩激励作用的考评体系,进而充分发挥考评实际激励、评估和反馈等管理效果。
三是量化细化考评标准。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保证高效、有序地行使检察权,在各业务部门间形成封闭的、运转流畅的标准运行体系,建立并完善反应灵敏、信息互动的流程体系。
运行程序
一是准确划分质量等级。按照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干警的办案质量总体上考评为优、良、一般、劣四级。按照办案时限的计算,考评出高效、劣质、低效等不同档次。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错捕、错诉和冤假错案,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归入最低等级。
二是构建动态考评过程。依托现有检察专网的技术,除保密数据之外各项考评数据都能在网上浏览,各项工作进展明细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各个部门、每位干警相互监督,横向比较。通过考评的对比,使干警及时发现工作差距,适时调整工作重点。
三是构建结果运用体系。建立案件管理与干警业务考评结果与奖惩制度衔接的机制,确定干警当年度的绩效折算系数,明确规定在干部职级晋升、法律职称评定的绩效分值权重,计入考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