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盐城市检察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前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对今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盐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后,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迅速行动,会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盐城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市县联动,扎实有序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葛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要带头在岗带班,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
葛冰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深入细致排查,筑牢疫情防控保障防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市检察院各部门和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动员起来,精准掌握每一名干警及家属的信息,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切实维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公共安全,统筹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葛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懈怠。市县两级检察院一把手检察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项防控工作;市检察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通知和市检察院方案要求,抓好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检察院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市县两级检察院要积极担当作为,依法严惩隐瞒、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等;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要扎实做好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动员,将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