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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打人暴力抗法 触犯三罪终获刑罚
2018-08-02 10:42:00  来源:检察日报

  醉酒后驾车,途中逞强耍横无故打人,民警到场后竟敢殴打警察。近日,经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清苑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永军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11月2日22时许,张永军醉酒后驾驶汽车沿保定市清苑区东闾村村西外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被害人杨某、彭某夫妻驾驶货车也由南向北行驶。途中,张永军认为杨某驾驶的货车阻碍了自己超车,遂将杨某的货车别停,随后下车在路边捡来木板,将杨某货车车门玻璃、倒车镜等砸毁,并用木板将杨某夫妇殴打致轻微伤。杨某报警后,清苑区公安局东闾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欲将醉酒的张永军带离现场,执法过程中两名民警遭到张永军的辱骂及殴打,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后经检验,张永军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264.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乔凡朱旭腾)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