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7日在盐城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元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紧贴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全市发展有了新突破。立足执法办案,不断深化服务,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实绩与上年相比上升幅度超过35%,服务大局的效能得到了较大提升。认清形势任务,明确工作方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了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我市检察机关依靠党委政府化解涉检信访、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经验,先后三次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坚持质量第一,狠抓办案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新起色。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年”活动,以精细化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率和起诉后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反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信访逐年减少。夯实基层基础,奋力创先争优,检察队伍建设有了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9个集体、10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大丰市检察院成为苏北首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检察院;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响水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先进集体称号;3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践行检察主题,维护公平正义,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在省检察院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我市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连续两年名列全省第一。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确定的“坚持保增长与转方式相结合,奋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主题,积极应对加快沿海发展进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地方发展。
着力服务沿海发展战略。制定深化服务沿海发展工作方案,开展“服务沿海发展检察行”系列活动,深入港区和沿海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涉及沿海发展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破坏生产设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态环境等危害沿海发展的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从快批准逮捕直接危害沿海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166件231人,提起公诉251件362人。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沿海发展工作交流会,与南通、连云港市检察院联合举办了第二届服务沿海发展检察论坛,注重在交流借鉴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2件140人,提起公诉169件275人。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参与行业整治,依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8件80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犯罪所得、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界限。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对涉及企业案件,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侦查措施。不断深化“三服务”工作,推行“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企业重点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企直通车”,设立“企业维权岗”151个。一些基层检察院还结合办案编印涉企法律知识手册,帮助企业应对经营风险,依法有效维权。
二、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清廉政务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判职务犯罪动向,突出办案工作重点,着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引发上访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优先查办、重点查办,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320件,立案侦查106件129人,人数同比增加40.2%,大案率为97.2%。其中,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12件,涉嫌犯罪的科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6人。在市检察院统一指挥下,滨海等检察院成功侦破了包括江苏新洋农场原正副场长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0件11人贪污贿赂窝案串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23件2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积极查办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2件47人,人数同比增加56.7%。主动与信访部门联系建立派驻联络工作机制,突出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渎职案件。“11·28”烟花爆竹企业工房爆炸和“12·16”农产品交易中心大棚坍塌事故发生后,依法查处了玩忽职守案件2件7人。亭湖、阜宁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专项资金流失的案件,抚慰了民心,净化了政务环境。
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水平和质量。大力推进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办案组织化程度。坚持精细化管理、人性化办案,全面推行办案流程监管,健全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努力做到精确初查、准确立案、正确处理,所办案件实现了无安全事故、无撤销案件、无无罪判决。我市办理的1件受贿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1件渎职侵权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注重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效果。坚持惩防并重,创新预防模式,加大预防力度,对涉及民生和资金、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重要项目、重大工程,派驻联络员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对政府主导性资金投资建设的14个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针对单位和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192件,已经落实整改190件。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439次、预防咨询424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75批次。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大丰、响水检察院被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确定为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扎实化解社会矛盾,全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增多、刑事案件高位运行的治安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注重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当捕则捕,当诉则诉。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23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612人;提起公诉5979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64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件33人,已提起公诉1件21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逮捕必要性证明等工作机制,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571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3人,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牢把握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注重以执法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93件107人。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贴近群众,倾听诉求,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支持起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东台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3名农民工追回了被长期拖欠的工资。探索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有8个基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共同设立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已帮助特困刑事被害人96名。
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牢牢把握社会形势变化和社会矛盾焦点,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12309”统一举报电话接处程序、网上举报系统,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依法受理、处理举报和涉检信访,省检察院年初排查出的10件涉检重信重访案件已全部化解、5件涉检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市检察院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建湖、阜宁检察院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分别妥善化解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两件涉检信访积案,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公诉环节促成刑事和解232件。全市涉检信访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内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检信访事件。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发现、回应、引导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和事件,依法公开处理程序,适时公布事实真相,防止舆论炒作、激化矛盾。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正司法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注重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并对近三年刑事“另案处理”案件进行了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2件。创新监督工作平台,盐都、建湖等5个基层检察院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将监督关口前移,增强监督实效。
注重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按照上级部署,在审判机关的支持下,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4件。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重点监督涉及民生、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对52件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同时,对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223件。射阳县检察院建立民事调解诉讼监督机制、维护公正司法环境的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注重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80件提请减刑减期、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执行机关己全部纠正。会同监管机关深入开展“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提出消除安全隐患建议35次。与监管单位监控系统联网,强化对监管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全市监管场所未发生一起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无一例超期羁押。
五、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聚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分析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参与社会建设,促进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社情较为复杂、司法诉求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派驻检察机构65个,其中常驻乡镇(开发区)检察室6个、检察工作站59个,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一年来,派驻检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1件,发现涉案线索9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76次。
积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的现象,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亭湖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坚持专项检察与日常检察相结合,建议收监25人,有效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对因罪行轻微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定期进行回访考察。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滨海县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为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47个;射阳县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特殊人群建立就业联系点21个;大丰市检察院开展对特殊人群救助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护城河”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的治安综合整治。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犯罪态势与社会治安动态分析,认真排查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管理创新的问题。全年共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研判报告40份。市检察院组织撰写的《关于农村毒品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领导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高履行职能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硬化标准、优化管理、深化教育、强化监督,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使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制度,突出抓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推行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调查制度和健康档案随案移送制度,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东台市检察院构建业务考评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转发。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强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统一管理和开具法律文书,统一管理涉案款物。市检察院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内部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节点式同步监督,构筑公正廉洁执法的“防火墙”,我市的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从严控制和规范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改革措施。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行办案责任倒查制度,得到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专题向人大报告工作23次,市检察院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系列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刑事审判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将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纳入人民监督员刚性监督范围。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月、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努力打造“阳光检察”。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龙头和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和帮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检察院等工作制度,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点放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上。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巡视督导,对3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巡视,组织3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市检察院述职述廉。加强基础工作,市检察院启动了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保障等基础工作有了较大拓展,公用经费保障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护短,不捂盖子,从严查处,并及时开展了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深化检察能力建设,完善岗位大练兵机制。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研修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全省检察业务专门型人才16名、专业能手125名。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必须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因素;必须坚持强化对自身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干警的执法理念转变不彻底,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部分干警工作水平提升不够快,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三是业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在诉讼监督方面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四是部分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超负荷运行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五是综合保障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履行职能的需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沿海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要求,瞄准“推进科学发展,力争苏北领先”的进位争先工作目标,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紧扣“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盐城”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第一宗旨,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全力保障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更加注重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应对机制,深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不懈地抓好对自身的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更加注重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突出重点,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和行业的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害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更加注重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坚持改革创新,整合监督资源,完善执法机制,改进办案方式。全面深化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着力强化诉讼监督,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五,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地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着力点,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干警综合素能为中心,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人民的重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决议,认真践行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