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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2日在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7-01-12 17:08:00  来源: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5122日在盐城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为目标,紧扣市委“两稳定三突破四提升”工作中心,履行职能促公正、遵循规律促改革、狠抓队伍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新盐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深化改革部署,持续提升服务发展质效

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举措,服务盐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全力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开展“服务沿海开发检察行”活动,建立涉企犯罪办案服务机制,与94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设立企业维权岗32个,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依法打击危害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0人。深入剖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群众集访的原因,并提出三点防范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建立分类审查、集中管理、流程提速的案件办理模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年依法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8人,有力保护和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

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市委提出的生态盐城建设要求,与市环保局联合制定《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计划》,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全年依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人。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936人,依法批准逮捕512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背后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8人。探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环境破坏案件,支持相关单位提起赔偿诉讼。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自编自拍的微电影《检察蓝》,在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评比中获奖。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部署,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2031人,提起公诉6111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以无社会危害性不捕279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诉74人。探索实施的检察官训诫制度获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提名奖。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72人次,封存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18人,亭湖区检察院因未检工作突出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二、紧扣职务犯罪惩防,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契机,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99120,大案率100%;查办渎职犯罪案件4557人,人数同比上升38.5%,重特大案件21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38人。市检察院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后立案查处8名县处级干部。在“高效设施渔业”补贴、农机补贴、执法司法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57人。突出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徐某渎职案件,实现查办处级渎职要案“零突破”。“昆山事件”之后,全市检察机关主动策应市委市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调查机制,全年查办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6人。

着力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积极推动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审讯突破案件,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健全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督办、评估、核查等制度,加大基础信息采集力度,确保及时、高效地查处贪腐案件。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纠正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提升干警“镜头下”讯问能力。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市10个办案工作区顺利通过省检察院检查验收,一家基层院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区”称号。

着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运用检察长宣讲团、预防共建、预防情景剧等方式,丰富预防载体,提升预防实效。全年发出检察建议72份、开展案例分析118件、预防警示教育346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7218次。围绕职务犯罪多发的金融、教育、住建等行业系统,召开10场典型案例剖析会,共组织相关单位1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接受教育,并推动发案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8项。结合查办的安全生产领域渎职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图片展,并为全市安监系统500余人作预防失职渎职犯罪的专题讲座。射阳县检察院拍摄的廉政微电影《增值的红包》荣获全省“十佳作品”奖。

三、紧扣严格公正司法,持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坚持深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平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追捕追诉3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8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80%,其中提起抗诉的王某某徇私枉法案获法院改判。探索建立对侦查质量逐案评议反馈制度、刑事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侦查机关执法办案文明规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派驻交巡警支(大)队检察室,派驻检察人员提前介入案件315件,实现“零退查、零无罪、零信访”的效果。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6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有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监督纠正监管不当或违法行为206件次,有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建湖县检察院依法保障县看守所连续58年安全无事故,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阜宁、东台两家基层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破除有权人、有钱人花钱弄权赎身现象,督促收监执行9人,并查办相关法官、监狱民警渎职案件4人。依法查办的一起监狱民警渎职案,促使全省监狱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修改完善相关执法制度。

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不断增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效果。全年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8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6件。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市粮食局积极追缴市原粮油公司改制过程中流失的国有资产200余万元。认真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8件,有效推动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针对民事虚假诉讼多发、高发的现状,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共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1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紧扣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引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活力。

扎实推进信访改革工作。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认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建成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打通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市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启用以来,接待来访群众和办事人员10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98%以上。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要求,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分别实行三级审核、专人接待、答复反馈等制度,全面推行重点信访案件公开答复制度,成功答复多次缠访闹访的孙某某、葛某某等人信访案,彻底扭转了我市涉检信访数量高位徘徊的局面,工作成效全省领先,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市县两级检察院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晒、办案过程网上挂、群众提问网上答”的目标。作为省检察院检务公开试点单位,滨海、盐都、东台三家基层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10月份,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148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68条、重要案件信息21件,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对自侦案件的监督,主动向案前、案中、案后拓展,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响水县检察院探索建立自侦案件“风险点”公开制度,有效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流程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涉案款物专项核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31次,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从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组织的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情况看,我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五、紧扣教育实践活动,持续精塑好班子好队伍

坚持以领导班子、队伍素能、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怀三心、树新风”下基层走访活动等,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127条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狠抓落实,专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支部活动,向全体干警逐条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五有五谈一必须”谈心谈话等六项工作制度,修订出台《规章制度汇编》47项,进一步固化教育活动成果。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政治素养明显提升,更加注重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依托法学社、盐阜检察讲坛等平台,举办领导干部春训研修班、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侦查业务实训等,切实提升检察人员执法司法能力。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8个条线业务竞赛中成绩优异,多名干警获评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市县两级院有43人被评为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和检察专门人才。围绕厚德盐城建设,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和典型培塑力度,并注重用典型引导干警坚守职业良知、严格公正执法。滨海县检察院刘文胜同志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并获评首批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加强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到盐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作风建设层级负责制,严肃查处干警违规违纪行为,并实行“一案双查”。针对个别人存在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慵懒散拖等问题,深入开展树正气、遏歪风专项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旗帜鲜明、措施果断,实行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党性、明辨是非,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使队伍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32名个人受到了省级以上表彰,滨海、盐都两家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大丰、响水等五家基层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多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也有效提升。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细致和扎实,服务成效有待进一步深化;惩治腐败的力度、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对诉讼活动监督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执法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执法办案的形势和要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以“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为目标,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总定位,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为推动盐城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致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准确把握盐城绿色转型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聚力服务生态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特别要加大对沿海滩涂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环境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盐城建设特色生态精品景区发挥好职能作用。聚力保障经济发展,加大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聚力推进依法治市,立足执法办案全面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围绕反腐倡廉新部署,致力在职务犯罪惩防上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委“全面从严深化反腐倡廉”的部署,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职务犯罪,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推行小专项办案机制,围绕盐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依法惩治和预防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推进科技强侦,开展以“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为主要内容的“自侦工作提升年”活动;推进市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为建立管理科学、远程指挥、互联互通的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打下基础。着力提升预防实效,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建立网上警示教育平台等,强化行业预防、专项预防、重点领域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围绕公正司法新期待,致力在加强诉讼监督上取得新成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促进诉讼监督全面化,健全对侦查质量逐案评议反馈制度,定期开展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家家到”活动,实现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全覆盖,努力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刑事抗诉和社区矫正等方面取得实效。大力促进诉讼监督集约化,探索建立刑检、自侦、民行等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实现监督信息的互通共享,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态势的分析和问题研判,及时研究和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大力促进诉讼监督精准化,建立立体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对诉讼监督情况实行月通报、季抽查、半年考核,推动全市诉讼监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围绕司法改革新形势,致力在推进机制创新上取得新成效。紧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把改革精神、司法规律和基层实践三者有机结合,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积极深化检务公开,健全“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主动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案件程序信息和重大典型案例,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主动策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定,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积极推进涉法涉诉改革,全面推行重点信访案件公开答复制度,建立和落实终结退出机制,促使涉检信访依法终结。积极推进落实办案责任制,以开发区检察院设立为契机,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整合办案力量,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为推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累经验。

围绕作风建设新要求,致力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把中央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五个过硬”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深化推进“一创三争”活动,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强化素能建设,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检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与知名院校联办刑事诉讼监督培训班、职务犯罪侦查培训班等,努力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强化基层基础,发挥市院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对口指导基层工作,建立科学考评体系,推动基层院均衡发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整体统筹谋划,创设平台与载体,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执行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越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检察机关越是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开拓进取,履职尽责,“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督促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对于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督促或者支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起诉讼或者其他合法途径予以救济。

2.检察官训诫制度:是指建湖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探索运用训诫这一非刑罚手段,对由于法定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涉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等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拟被不起诉的人以及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员,实施帮教管理,促进其教育转化的一种工作制度。建湖县检察院实施该制度以来,被训诫人员无一人再犯罪或再违法。

3.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不起诉、被宣告有罪或刑罚执行完毕后,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限制公开。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生效判决作出以前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是否存在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并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或建议,包括决定适用羁押措施的必要性和在押期间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5.虚假民事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恶意串通,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从而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行为。

6.“一创三争”活动:为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20133月,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基层院领导班子争创“团结和谐务实创新好班子”、基层院检察长争当“引领发展好班长”、基层院领导班子副职和市院中层干部争当“勇于担当好帮手”、其他干警争当“群众满意好干警”活动。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