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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2024-03-28 08:3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明确提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系统、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努力方向、办案导向,切实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细化落实到建湖检察实践。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监督性的融合。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讲政治的具体化、实践化,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案就是要通过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案效果上,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从行动上践行对党忠诚。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法治期待的时代要求。“办好案”的根本目的是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好”的标准不仅是法律评价,更是融合“法理情”的综合评价,是汇集当事人、人民群众、社会多方视角的整体评价。检察机关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综合带动下,加大惩治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推进“法理情”相融合、恢复性司法、治罪与治理并重、诉源治理等,就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的需求。公平正义不分大案小案,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民心,任何一个案件都蕴含法治精神、法律价值、司法规律。无论是办案还是监督,都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这是检察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价值追求,也是始终指引我们工作的方向。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逻辑。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自身司法公正,也要以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履职办案质效必须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要重视各类检察业务,不放松任何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个”体现在行权履职要规范充分,“规范”就是要求检察机关行权有据,恪守职能边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职,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作者系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