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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2020-07-06 10:50:00  来源:新华网

  近年来,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18年1月至今年5月,盐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毒品犯罪案件505件547人。受理审查起诉的毒品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2件,占57.2%;容留他人吸毒罪187件,占31.3%;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29件,占4.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28件,占4.7%。

  追踪毒品源头,严厉打击跨省毒品犯罪。对于跨省毒品犯罪,盐城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全链条严厉打击,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引导公安机关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毒品交易链条,锁定毒品交易各环节人员,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办理的张某某贩卖毒品案,发现张某某向广东上家购买大量冰毒的线索后,立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明上家娄某某和负责运输毒品的覃某某,贩卖、运输毒品冰毒43.5公斤的违法事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有的案件违法人员贩卖、运输毒品冰毒超过10公斤甚至更多,如果这些毒品流入社会,会造成极大危害。因此,盐城检察机关始终把大宗毒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打早打大”,切断毒品犯罪扩散链条,减少毒品犯罪。响水县院、盐城市院共同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蔡某某等人跨多省市特大贩毒案件,涉案毒品数量多达15公斤,涉及区域广,涉案人员众多,在盐城全市乃至全国均罕见。

  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工作力度。盐城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努力查清全部涉案犯罪人员、犯罪事实。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盐城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严审、深挖、细查,监督立案9件,纠正漏补、漏诉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办理的张某某贩卖毒品案,发现被告人向上线多次购买毒品的线索,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认定贩卖毒品冰毒数量从1500余克增加到19000余克。

  盐城市检察机关在禁毒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参加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禁毒氛围。积极配合开展“百日禁毒大会战”“雷霆行动”“盐城籍人员外流非法生产买卖羟亚胺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等。同时,组织干警在重点社区、乡镇以及流动人群密集的车站等地方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常见的毒品类型、毒品危害、毒品犯罪等知识,开展毒品犯罪法制宣讲、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促进公众提高防毒拒毒意识。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