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映检察题材的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以后,作为一个已退休在聘的老检察官我无比激动和自豪,然而让我更自豪的是这部电视剧不仅受到业内检察人的热爱,还普遍受到广大群众的热追、热捧。
电视剧播出后,我身边的检察官在工作中,乃至吃饭时引起热议。特别是我多次接到、收到亲属、朋友、老同学、老战友、老同事的电话和微信,一片热赞。电话、微信里还有的提出一些法律咨询和身边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一时我成了他们的法律顾问,让我欣喜。这也是这部电视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深受观众喜欢的成功之处。
电视剧《人民检察官》逢时播映,通过对检察官人物的典型刻画,剧情展示,细节、场面描写,环境喧演,氛围烘托等手法,全方位、多角度、多侧面向观众展示了检察官的工作、生活、情感、家庭、理想信仰和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法律监督,执法流程等,从而让观众群众对检察官的群体形象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等有了进一步、更深入的了解。知道检察机关不同于公安和法院,上为国家负责,下为民执法,中间为案件当事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负责,既要查办大要案,反腐倡廉,还要打击贩毒、爆炸、杀人等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纠正冤家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多面重要角色。正向我的一位老战友所问“冤假错案也归检察院管?”
《人民检察官》是一部通过电视剧艺术最直接、最生动、最全面、最广泛、最好的,引人入胜,喜闻乐见的检察和法治宣传大片。看了电视剧,业内检察人会增强自豪感,对自己所从事的检察职业和事业更加崇敬和热爱,业外广大群众会增进对检察官和检察机关的进一步了解、理解、关注和支持,这势必会推动检察事业的长足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我们期盼有更多像电视剧《人民检察官》似的检察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问世,也希望在职的检察官向电视剧里刻画的典型检察人物学习,在执法办案、工作生活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树立好自己的形象,无愧检察官的称号,无愧这个时代,无愧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正如曹建明检察长说“讲好检察故事,奏响法治强音,构建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用文化的力量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者单位: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