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批准下列2名同志退出员额检察官:
一、盐城市人民检察院1名
王 冰
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1名
朱梅芳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20日
充电蓄能,满格出发!这场“春训”正当时
新春第一会,盐城检察锚定“3321”思路启新程——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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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省暨盐城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会在盐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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