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耿国顺受贿、行贿案获法院有罪判决
2017-11-14 16:17:00  来源:开发区检察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耿国顺受贿、行贿案,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于近日判决判处被告人耿国顺犯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