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盐城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招商局原局长王家东受贿案,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于近日判决判处被告人王家东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4年度省暨盐城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会在盐召开
故事传递温度,理念凝聚人心——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我的案件我来说”办案故事讲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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