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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种自用”也犯法
2018-08-09 09:5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匡雪 刘芳 李春晨

  听说炒菜放罂粟味道鲜美,便在自家院落内大量种植罂粟。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兰山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杨年伍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58岁的杨年伍在外地工作多年,由于身体患病回老家休养。2017年6月的一天,杨年伍像往常一样在村里溜达,忽然看见路边沟内有一种稀罕物,杨年伍顿时来了精神,那是一株长在沟里的罂粟,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大烟”。沟里杂物较多,要是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杨年伍像是瞅见了宝贝似的冲进沟里,把罂粟种子采集下来揣进兜里。

  在外地打工时就听工友说,有的饭店炒菜都放这玩意儿,炒出的菜美味可口,让人流连忘返的不是厨师的手艺,而是这玩意儿“立的功”;他还听人说,常喝罂粟熬的水,能治疗他多年的头疼病。杨年伍盘算着,回家把老宅院子里的空地都犁一遍,种上几沟罂粟,既有收获,还能打发时间。

  2017年秋分时节,杨年伍在自家院子里用镢头刨了几道沟,然后拿出罂粟种子,顺着沟撒上。2018年春节过后,罂粟种长出幼苗,杨年伍像照顾孩子一样,精心呵护着这些“宝贝”。4月,罂粟长势旺盛,院子里一片姹紫嫣红。正当他憧憬着收获时,巡逻民警发现了异常。

  “我只是听说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料,也不知道这种东西是怎么做成毒品的。”案发后,面对警方的讯问,杨年伍指着大片罂粟辩解,自己不知道“自种自用”罂粟也触犯法律。

  经当场清点,杨年伍在院内种植的这些罂粟,共有617棵。警方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后,杨年伍如实供述了种植罂粟的过程。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