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孝礼捕猎濒危动物鵟,朋友发到微信朋友圈,结果被眼尖的网友举报。警方迅速出击、抓获刁孝礼,并将鵟解救。日前,经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津区法院认定刁孝礼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刁孝礼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患有风湿病,每到阴雨天便疼痛难忍。一次,他听人说,用鹰来煲汤可以治风湿,遂打起了捕鹰的主意。2017年12月20日,刁孝礼驾车来到江津区李市镇洞塘村,用竹片、胶水、活老鼠设置好陷阱。当日下午,刁孝礼驾车返回设好陷阱的地方查看,发现捕获到一只普通鵟(当地人称岩鹰)。
捕到岩鹰,刁孝礼很高兴。他用携带的电工胶布将它的嘴、爪捆绑后驾车离开,准备回家煲汤。途中,与好友王波(化名)相遇,王波看到副驾驶上的鵟觉得新鲜,于是拍照后发至朋友圈。
王波在朋友圈发出配图为鵟的照片两个小时后,重庆市江津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猎捕到岩鹰。警方根据举报线索,很快找到王波,随即锁定了刁孝礼。在朋友圈发出图片三个小时后,刁孝礼在家中被抓获。在其家中查获普通鵟一只,随后送至重庆市动物园进行救助。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捕捉的普通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属中型猛禽,2012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2018年3月27日,江津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平时也听说过国家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我以为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自己会被抓”,刁孝礼后悔不已。
承办检察官介绍,刁孝礼其实知道自己捕猎的是野生动物,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他心存侥幸,“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会产生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危险,严重侵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