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为1951年7月成立的苏北人民检察署盐城专区分署,下辖盐城、东台、大丰、建湖、射阳、阜宁、滨海、淮安八个县人民检察署。1953年1月,苏北人民检察署盐城专区分署改称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分署。1954年10月,淮安县人民检察署划出。同年12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分署改称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分院。1966年4月,增设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盐城专区公、检、法被砸烂,检察机构不复存在。1978年7-10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分院和各县人民检察院重新组建。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分院改称为: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同月,撤销盐城县人民检察院,增设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1985年6月,成立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属于市院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大中劳改农场的劳改检察任务。
目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大丰区人民检察院、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部门17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督察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