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警惕电子烟危害,守护未成年人“无烟青春”
2022-04-29 09:26:00  来源:大丰检察  作者:杨丽娜 袁慧娴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出台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在梳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罪错未成年人有吸食电子烟的不良习惯,将电子烟作为“时尚单品”进行购买和携带,把吸食电子烟看做是崇尚个性,但因经济能力有限,一些未成年人为了“买单”,不惜踩踏法律的红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联合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撑起“无烟保护伞”,近日,大丰区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开展《电子烟管理办法》专项检查及普法行动。

  大丰区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电子烟专卖店、电子烟销售卖点等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查看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电子烟销售网点、售烟点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向未成年人禁售标识、向未成年人禁售电子烟的执行情况等。督促店家严格落实警示标识设置,并以典型案例警示经营者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禁使用虚假违法广告诱导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严禁发展在校未成年人成为电子烟销售下线,严禁销售“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

  二、制发检察建议

  大丰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沟通磋商后,及时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全面摸排辖区内电子烟零售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加大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力度,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引导商家自觉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职责。

  三、法治宣传教育

  专项检查中,区检察院及区烟草专卖局向商户们详细告知《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最新管理规定,倡导广大商家依法经营,提升法律意识,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请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检察官对电子烟销售人员一一讲解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销售人员表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郑重签下《承诺书》。

  下一步,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依托协作机制,携手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打造未成年人的“无烟”环境,持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