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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无情人有情 检爱呵护暖人心
2020-02-24 15:51:00  来源:阜宁检察在线

  “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家庭贫困,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服刑,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事实孤儿。但是他们想要获得“孤儿”身份必须要有法院的生效判决,这对他们来说却是一个难题。小阳(化名)就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

  小阳现在上小学四年级,却已记不清父母的模样,因为他出生刚三个月时父亲因罹患白血病去世,父亲去世后第三天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也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小阳在年迈的祖父母的抚养下一天天长大,本是应当在父母怀里撒欢的年纪,“爸爸”、“妈妈”的称谓对于小阳而言却是陌生的。年幼的小阳只能通过家里仅存的两张老照片来想象父母和自己在一起的样子,他不止一次的想过,当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也是像其他同学的父母一样疼爱自己吧。

  在一次联席会议上,通过阜宁县妇联同志的发言,小阳进入了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严锦梅的视野。她发现小阳是事实孤儿,却没能享受到孤儿待遇。她立刻将小阳的情况向院领导作了详细汇报,该院第一时间为小阳发放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协调司法局为小阳安排援助律师,未检检察官与律师分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搜集齐全证据材料后,认为小阳的母亲符合失踪满二年的条件,遂建议并帮助小阳提起宣告母亲失踪诉讼,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

  经过数月的公告送达,农历新年前法院决定于2020年2月19日开庭审理该案。不巧的是,提前安排好的庭期却遇上了“新冠”肺炎的爆发。当法院承办人打电话与严锦梅商议小阳的庭是否延后时,双方一致认为小阳已经晚了很多年享受孤儿待遇,如果我们能早一天开庭、早一天判决,他就能早一天享受到国家政策救助。疫情当前,双方决定尝试网络无接触方式按期开庭。

  

  2020年2月19日上午,严锦梅早早来到办公室,调试手机,换好制服,戴上口罩,虽是线上开庭,却一点也不马虎。上午9点,法官、申请人律师、支持起诉人第一次在“云上法庭”见面。因为小阳的爷爷只有一部老人机,无法参与线上开庭。开庭结束后,严锦梅特地打电话给小阳的爷爷,让他老人家放心,开庭很顺利。小阳的爷爷激动地说:“现在疫情严重,孩子都推迟开学了,我以为小阳的事情也要推后了,真没想到检察院和法院还能按时开庭,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2020年2月21日,阜宁县法院判决宣告小阳的母亲失踪。严锦梅第一时间将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县民政局,建议尽快为小阳申报长期的孤儿生活保障,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工作。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部门负责人表示,只要经省民政厅审批通过,小阳将获得每月1650元的孤儿养育金。

  寒冷的冬天总会过去,和暖的春日终将来临。新冠病毒不可怕,众志成城总能战胜,事实孤儿不无助,国家监护从不缺席。在事实孤儿保护工作上,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早在去年,该院就专门召开了“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还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实施办法》,为困境未成年人获得国家救助提供了司法保障。

  2017年以来,该院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已累计救助困境未成年人10人,让一个个困境儿童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关爱,让一朵朵青春之花在阳光下自信绽放。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