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4895件,其中,刑事案件9063件,民事检察1441件,行政检察384件,公益诉讼1049件,另有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841件、检察技术案件1117件。
一、刑事检察工作
全市刑事“案-件比”1.089,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意见采纳率100%。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5653件8909人。对审结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7492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34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7380人。法院开庭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4871件,其中普通程序1477件、简易程序2091件、速裁程序1303件。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134人。审查逮捕案件办结1982件, 一审公诉案件办结6035件, 受理上诉案件77件, 对二审抗诉案件法院作出裁判结果19件,提出再审抗诉后法院重审裁判1件。 共监督立案、撤案385件,监督立案案件,起诉后法院同期作出生效判决3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0人。共纠正漏捕、漏诉124人,起诉后法院同期作出生效判决10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4人。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7件,按审监程序提出抗诉1件。抗诉案件法院裁判2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共12件。
二、民事检察
民事裁判监督提出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分别发出检察建议225件和254件,办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6件。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87.95%。
三、行政检察
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67件,共21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91件,建议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94件,其中逾期未纠正或履行职责0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提起公益诉讼8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49人,经审查后逮捕51人,不捕9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127人,不起诉14人,不诉率3.86%,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2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61.16%。审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批捕135人,起诉203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结案360件,发放救助664件,救助702人,发放救助金269.198万元,对受理的案件开展听证6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