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盐城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坚持求真务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履职方式,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执法效果,各项检察工作稳健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盐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贴近经济建设中心,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使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沿海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给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面对新形势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课题、新机遇,全市检察机关主动研究、准确把握、积极应对,以高度的责任感,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做好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履行职能尽责任、服务大局保增长的切入点。年初,市检察院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试行办法》,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两级检察院集中力量打击危害经济发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起诉此类犯罪案件198件。另一方面,注重在办案中保护企业发展,在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及时与地方党委或主管部门沟通,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严格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尤其是慎重办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建立“检企直通车”,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市、县两级检察院普遍建立了风险排查研判机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经济风险、诉讼风险,全年共向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政府报送风险排查研判报告21份。同时,注重加强处以上领导干部“三服务”的工作措施。这些做法,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企业的欢迎,并在市深化“三服务”工作交流会上做了介绍。
二是主动策应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国家战略。去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市检察机关迅速策应,及时行动。市检察院于6月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沿海开发的十二条意见,服务和保障沿海开发的规划落实、项目落实、政策落实;各县(市、区)检察院也相继出台了有关规定措施,大丰市检察院以“策应国家战略,服务沿海开发”为题,向全省沿海地区基层检察院发出了倡议。8月,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沿海开发推进大会,进一步明晰服务思路。为推动江苏沿海三地检察机关服务沿海地区发展的联系与协作,市检察院主动发起并联合南通、连云港市检察院,创设服务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检察论坛,并于10月在大丰举办首次论坛,启动三地检察机关服务沿海地区发展的一体化进程,受到了上级机关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三是主动延伸检察工作的链条和触角。针对我市是农业大市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发展,将服务“三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行检力下沉、工作下移,积极稳妥地延伸检察工作链条和触角,响水、东台、射阳、阜宁、亭湖等基层检察院分别在一些重点乡镇、以及港区和开发投资项目集中区设立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站、服务点。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站、服务点43个。滨海县检察院以“检务进万家、助民奔小康”为主题,通过设立民生服务站、社区检察工作联系点,创新工作载体,拓展服务空间。盐都区检察院推出了服务农村改革八项措施和“民生联系卡”等举措。建湖县检察院针对农民工返乡增多的实际,积极开展检农结对共建活动,送法进农户,为服务返乡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司法途径帮助农民工维权253件,通过牵线搭桥,促进176名返乡农民工在当地再就业。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执法办案作为履职之基、立身之本,围绕服务大局,突出执法办案,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致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平安盐城”和“法治盐城”建设的要求,依法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的维护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依法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性经济犯罪的力度;针对因经济形势变化导致“民转刑”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注重把握政策,严格执法,依法打击暴力讨债、非法拘禁、非法组织劳务输出等类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73件459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62件359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26件7777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4301件6656人。其中,批捕重特大犯罪嫌疑人482人,占总批捕人数的13.42%;批捕有前科劣迹人员971人,占总批捕人数的27.03%。对严重刑事犯罪,提高适时介入的面,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衔接,对刑事案件侦查进行必要的引导,加快取证工作,缩短办案周期。去年,三日内办结的批捕案件占17.3%。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亲自阅卷,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全市检察机关正、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8人次,加大了指控犯罪的力度。
注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意区别对待,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由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慎重审查起诉。全年共对此类案件不批准逮捕531人,决定不起诉20人。在检察环节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被害方与侵害方和解122件。
高度重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检察长带头下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开通“12309”统一举报电话和完善网上举报工作机制等措施,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并充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在促进信访案件化解中的作用,注重法、理、情相融合,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91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30次。从维系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采取领导包案、市检察院挂牌督办,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解决重点积案,年初排查确定的21件重点涉检信访积案已化解16件。
二是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办案力度、重办案规范、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努力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规范、健康发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6件12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7件92人,渎职侵权案件19件3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5.85万元。
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针对案件线索少、办案难等实际,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实行侦查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指挥,侦查力量统一使用,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要案64件,大案率为831%;立案侦查渎职犯罪大要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263%;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先后查办了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兴居委会会计卞国龙特大贪污案、东台市人民医院原骨科主任钱普健重大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关注热点,开展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积极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案件。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6件48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8件37人,在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查办窝案、串案68件81人。盐城“2·20”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市检察院和盐都区等检察院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介入事件调查,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在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及时批捕、起诉2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认真查办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对4名环境监管人员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针对焦点,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侦防一体,通过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等方式,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1件,推动相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深入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82次,开展预防咨询7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3次。全年共针对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76个,在36个行业和领域开展了系统预防,对83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
三是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致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加大监督力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侦查监督。全年共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1件,监督该立而未立案件37件50人,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件30件51人;对应提请批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65人、追加起诉53人。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注意发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交、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
拓展审判监督。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中,对发现的近两年来检察机关认为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1件。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增多的实际,从维护司法权威出发,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方式改革,灵活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形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进行监督,提出抗诉55件。同时,对法院的正确判决、裁定,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经省检察院综合考评,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延伸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应对新形势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呈报资格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纠正18人;严格落实纠防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度,全市监管场所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在刑罚执行监督中,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发现并提出纠正违法监管行为3人次。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巩固和扩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进一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注重追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力求使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尤其是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既强调加大办案力度,保持一定的办案规模,又强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侦查模式,把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作为推进侦查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引导干警学会在镜头下办好案件。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慎用、少用和规范使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强化初查,提高成案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规范化管理的着力点放到加强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提升质效上来,严格按流程办案。同时,以信息化为支撑,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促进执法规范化。尤其强调执法的整体效应,力求办案零瑕疵;倡导精细化办案,力求使所办案件成为精品。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捕后不诉、撤案率在全省保持较低水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到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未发现针对当年办案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加强自身的监督制约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强化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办案制度,推行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统计分析与案件管理一体化等改革措施,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融合,出台了《市检察院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意见》、《关于强化基层检察院内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个人执法档案、岗位风险排查、信访调查分析、提醒诫勉谈话等制度,做到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同步进行。与此同时,领导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十个严禁”和“禁酒令”。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引导干警讲操守,重品行,自觉拒腐防变。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因违法违纪需要查处的问题。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队建、抓基层夯基础,队伍的整体素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铸人以魂、授人以道、育人以才、知人善用,积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中。以党课和组织活动为载体,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党员重温入党志愿书和检察人员宣誓等,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和执法导向。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院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交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为提高驾驭全局、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先后组织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基层院检察长赴全国“十佳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和洼地崛起的睢宁县检察院等参观学习,邀请扬州等市检察院的领导临盐介绍经验。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积极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调整充实了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21人。开展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对大丰市、响水县检察院进行了驻点巡视。
努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网络在线学习考核系统,注重以实践锻炼提升全员实战能力。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了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和专业能手评选活动,鼓励干警接受在职学历教育。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有1名同志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6名同志为专门型人才,有125名同志为专业能手。全市检察机关有53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为全省最多。全市检察机关干警本科学历达75%,有38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另有29名在读。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提高全市检察工作水平”的指示精神,围绕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制定了《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大会,提出了“强势推进、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整体跨越”的思路,号召向全国先进检察院大丰市检察院学习,以开展“一院一品牌、一院一典型、一院一精品”的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检察院的争先创优。通过培植亮点、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去年,共有62个集体、10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大丰市检察院成为全省唯一推荐参评全国表彰的模范检察院。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渠道,通过邀请视察、约请座谈、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切实整改。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了人大代表联络月活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基层、议检察”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3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5件。市院还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案件监督程序,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五种情形”案件7件。
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稳健推进,均衡发展,围绕大局的履职力度和办案质量、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均有了新的提高。这是全市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重视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警的执法理念转变不快,旧有执法思维的惯性依然存在,对新旧办案模式的转换准备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重点涉检信访的化解进度不快,尚未化解的积案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化解任务艰难;经费保障尤其是执法办案现代化的保障手段和措施,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措施推进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的关键之年。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力求全市检察工作在苏北领先、全省争先,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业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努力在服务发展的深化、执法办案的强化、队伍建设的强推、创新创优的谋求上下功夫、见实效。
一是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力求服务大局有新进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突出服务沿海地区发展,把服务沿海地区发展的过程变成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的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措施,为沿海地区发展多做实事。
二是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力求执法办案工作有新进展。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治、遏制犯罪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高度统一,努力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既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又注意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三是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力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有新进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全力化解重点积案;加强源头治理,努力防止和减少新生的涉检信访案件。
四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力求检察队伍建设有新进展。切实贯彻十七届四中全全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脱颖而出。以转变理念为根本、改进作风为前提、完善机制为关键,深入开展检察能力建设年活动,推行司法改革,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奋力开创盐城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