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试点工作在省检察院案管小课堂作经验交流
2018-06-21 10:38:00  来源:盐城市检察院

  6月15日下午,在盐城市检察院案管处指导下,亭湖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试点盐城市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亭湖区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汪莉代表盐城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案管小课堂上就该院在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方面所作的探索实践作经验交流。全市案管条线分管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小课堂。  课堂上,汪莉同志介绍了今年该院被市检察院确定为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化试点单位以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试点工作的具体情况,着重围绕“为什么要制作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如何制作案件质量评查卷宗”以及“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卷宗的设想”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省检察院王方林副检察长和案管处负责人对该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姚图副检察长指出,全市要以此次小课堂为契机,加大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亭湖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卷宗化模式,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