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新龙同志被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2018年,何新龙同志担任滨海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忠于职守、勇于担当,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分管工作指导,积极参与指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围绕公文写作、新刑诉法等开展“小课堂”为干警授课讲解;推动出台听庭评议、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等多项制度,促进刑事办案、扫黑除恶、案件管理等工作扎实高效开展;指导撰写的立案监督、听庭评议、案件质量监管等做法被省市院工作简报和《检察日报》等转发报道。何新龙副检察长以过硬的业绩、务实的作风为全院工作扎实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一创五争”活动中被表彰为“勇于担当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