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院团总支荣获2016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2017-12-12 16:34:00  来源:响水县检察院

  日前,响水县检察院团总支荣获2016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2016年度,该院团总支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把握新形势下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开展团支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的活动有:一是立足职能,积极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责,团总支充分利用团员熟悉法律法规优势,组织团员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先后开展了“公诉人周周行”、“普法大讲堂”、“职务犯罪预防镇村行”等活动,组织业务部门的16名青年骨干走上街头、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活动8次。二是文明创建,积极开展以奉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在学习雷锋日、植树节、五四青年节、儿童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全体团员们开展车站雷锋岗执勤、助力加油站执勤、绿树补植、献血、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文明创建交通执勤、社区街道卫生打扫等活动,参与度100%。三是提升素质,积极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与院灌河浪潮法学社联合,先后组织团员去淮安革命老区、苏州大学等地学习参观交流,接受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综合素能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团员综合素质。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