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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8-12-21 12:47:00  来源: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0日,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机遇,采取扎实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责任感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公益诉讼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要求,市检察院组织民行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精神,引导干警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收到审议意见当日,市检察院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审议意见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市检察院党组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试点以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必须认真落实,把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将审议意见转发至各基层院,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两级院民行检察部门根据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8月份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在院务会、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不足,从而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三是提升思想站位,加大监督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与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找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紧紧围绕市“两高”目标、“三市”战略和“两海两绿”路径,将办案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关心问题上,进一步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来源渠道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畅通信息渠道,破解公益诉讼案源线索瓶颈”的要求,市县两级院聚焦公益诉讼案源发现难等问题,建立公益诉讼办案工具箱,突出解决制约公益诉讼开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多措并举广拓案源,主动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18件。

  一是建立外部衔接机制,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首先,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检察长主动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协调推进人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其次,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的有效衔接。通过会签文件、联席会议等形式增进理解和支持,健全以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8月份以来,通过查阅行政处罚卷宗,新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再次,加强检法协作,市检察院民行处主动走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环资庭、行政庭等部门,共同商讨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审理模式及具体法律适用问题。

  二是建立内部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线索瓶颈问题。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整合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科学、有序的监督格局,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通报会制度,完善了行政违法线索台账登记制度和线索跟踪制度,进一步畅通了检察机关内部履职过程中发现和移送公益诉讼线索的途径和方法。

  三是强化上下一体机制,切实发挥整体办案优势。市县两级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市检察院民行处承担“承上启下”作用,在自身办理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加强对基层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和督促。探索建立交办、督办、提办、领办以及指定管辖等一整套联动办案机制,如我们在审查胡某某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省高级法院设立了“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可能导致本案管辖存在障碍,遂及时向省检察院进行了汇报,使该类管辖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该案已向灌南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综合质效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的要求,市县两级院把公益诉讼监督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通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强化诉前程序的办理。创新诉前建议与提起诉讼相衔接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与检察权的关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真诚、主动、准确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不断创新诉前督促的形式和机制,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共同分析研究解决方案,争取诉前工作效果最大化。8月份以来,我们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3份,已到回复期的案件均已督促相关主体履职到位,取得了良好监督效果。

  二是强化诉讼案件的办理。对经过诉前程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即“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环境领域1件、资源保护领域1件。

  四、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民行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公益诉讼人员素质”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和保证,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服务大局的认识水平。教育引导民行干警提升在办案实践中发现问题、研判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办一件案件就撰写一份研判报告或一篇调研文章。

  二是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通过开设专家讲座、检察官小讲堂等形式,合理设置课程,促进提升干警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培养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公益诉讼的办案能手。

  五、加大公益诉讼宣传,进一步营造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益诉讼舆论氛围”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了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向社会群众宣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9月25日,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介绍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相关做法、成效。9月29日,滨海县检察院召开“英烈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宣传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具体作为,为检察公益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通过宣传周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借助法治宣传周等活动,走到群众中去,统一现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集中解答群众疑惑,使群众知晓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通过典型案例,专项活动宣传公益诉讼职能。通过组织听证、旁听庭审、案例发布、新闻跟踪报道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普法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东台市检察院开展了——开学第一检:心系孩子“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开展了校园餐饮安全检查活动,相关被《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强化推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实效。

  一是坚持民生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文件,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和氛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围绕我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深度融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用实际的办案成效护航生态环境高质量。

  二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突出生态保护实效性。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判处行为人补植复绿、放养鱼苗、治理污染、赔偿损失等,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的检察监督。

  三是突出创新创优,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工作办案机制。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的规定办理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工作规律,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建立完善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健全案件分析研判制度,促进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精准性和权威性。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打牢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根基。结合检察改革,进一步优化配置民行人员配置,保证人员配备与业务需求及职能拓展相适应。加强专业化建设,开展分类化、专业化的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监督能力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行为准则》,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严管理,引导干警知红线、守底线。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