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检察机关建议从四个方面积极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17-11-15 15:07:00  来源:盐城市检察院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侵犯著作、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日渐增多。据统计,2015年至今,盐城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27件54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000余万元,该类犯罪多发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亟待引起重视。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知名品牌屡被侵犯。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中,被侵犯的大多是知名品牌,集中于服装类和酒类,主要包括“阿迪达斯”“耐克”“鳄鱼”“洋河蓝色系列”“百年迎驾”等,涉案人员利用知名品牌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0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知名企业的良好信誉。二是网络犯罪居高不下。近年来,淘宝店、QQ、微信朋友圈等网络载体逐渐成为犯罪分子扩大假冒商品销售及逃避执法部门查处的新渠道。据统计发现,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的7件22人。如被告人张某某通过注册成立的淘宝店铺出售假冒“玫琳凯”化妆品;邱某某通过互联网私自架设《传奇世界》游戏服务器客户端出售给买家使用等。三是共同犯罪趋势明显。该院办理的54名犯罪嫌疑人中,共同犯罪的有19人,占比超过1/3。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共同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且呈现“产业链”的趋势。如陈昌富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陈某某等四人合谋,采用低档酒或勾兑酒生产假冒名牌商标的高档酒,销售给孙某某等人,孙某某等人明知是假冒名牌商标的白酒,仍予以购买并销售,非法获利达45万余元。四是企业维权意识缺乏。办案发现,被侵权企业主动维权意识普遍不强。据统计,在办理的27件知识产权案件中,只有4件案件由被侵权企业报案,其余案件均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执法中发现。在该院已提起公诉的20件案件中,被侵权单位无一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无一家参与旁听庭审。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快开发电子商务系统安全维护技术,提升网络交易系统的安全系数。同时加强网络监管机制建设,强化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络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大额交易记录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着力遏制网络侵权现象。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公安、检察、法院应与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加强协作,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涉及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所办案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起到有力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职能部门要通过定期发布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召开知识产权知识讲座以及利用媒体宣传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能力,推动形成规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大维权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侵权行为风险防控机制,主动及时为职能部门提供办案线索,协助职能部门调查取证,积极参与诉讼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产品防伪水平,增大违法侵权成本,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法治化水平。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