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2017-08-14 15:03:00  来源:东台市检察院

  811日上午,东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扣华作为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案金额达49.5万元的合同诈骗案。  

  该案被告人李某某、解某某及曹某某、刘某某(另案处理)4人经合谋,于2014618日上午,驾驶货车至位于东台市头灶镇的江苏天腾化工有限公司,由被告人解某某持伪造的驾驶证和货车行驶证,冒用他人的名义,与江苏天腾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收取江苏天腾化工有限公司预付的15000元运费。后被告人李某某、解某某等人将承运的40吨氯化聚乙烯骗走,并以250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赃款被李某某、解某某等人所分。经鉴定,江苏天腾化工有限公司被骗的40吨氯化聚乙烯价值人民币480000元。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张扣华检察长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制作了详细的举证、质证提纲。庭审中,张检结合多媒体示证生动展示了本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举证详实,条理分明,论辩有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张扣华检察长从法理、证据方面论证了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整个庭审过程中,张检用语规范,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教育有的放矢,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效果。  

  张检表示今后将承办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树好标杆,带动东台检察院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