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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小切口迭代至“上下游”新视角
2024-10-31 09:56: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由于上下游犯罪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受属地管辖原则制约,不同人员可能由不同司法机关处理,常常会碰到漏犯漏罪的难题。”近日,记者在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建用的涉“两卡”案件漏犯漏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下称“两卡”模型)不仅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市推广适用,还在实践中迭代升级形成“上下游”犯罪漏犯漏罪法律监督大模型(下称“上下游”模型),将数字检察之力持续扩大释放至假冒伪劣案件、毒品类犯罪等六大类亟待破解漏犯漏罪难题的案件领域。

  据了解,模型迭代升级的启发来源于该院2023年办理的一起制假售假案件。

  “检察官,我承认我卖了假酒,但是我可没制造过啊!”2023年7月,该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易某、蔡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白酒案时,由于现场没有查获灌装工具、相关聊天记录已被销毁,犯罪嫌疑人易某只承认卖假酒而拒不承认制造假酒,无法认定其制假行为,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在梳理电子数据时,我们突然意识到假冒伪劣案件和‘两卡’案件虽然罪名不同,但具有相似的犯罪特征,上下游犯罪人员之间在线下不见面,通过线上单线、隐名联络,就可以在全国各地共同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该院检察官助理高杨告诉记者,该院为彻底解决“下游人员接连到案、上游人员踪迹难现”的难题,已经研发了“两卡”模型,该模型在实践中有效助力“两卡”犯罪从“卡农”到“卡头”的一体化打击,模型的数据碰撞规则为这个案子的“破局”提供了启发。

  办案组参考“两卡”模型规则,将该案中所涉身份信息进行数据归集碰撞,果然发现易某的身份信息与该院受理的另一起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犯罪嫌疑人靳某的下游人员相关信息是同一个,由此发现了易某向靳某购买假酒包装的事实,抓住了破解僵局的关键点。

  “不制造假酒为何购买空酒瓶、酒盒等制假包装?”以此为切入口,办案组开展组织辨认、部分证据开示和释法说理等工作,易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制假售假的犯罪事实。2023年10月,检察机关将本案起诉至昌平区法院。11月10日,易某等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三个月。

  “类似易某不如实供述上下游人员的情况比较普遍,只有在海量数据中找准关键链接点,才能一通百通、一体打击。”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志萌介绍,受到办理上述案件的启发,该院继续运用数字模型“新视角”,将同种罪名的犯罪拓展到同种犯罪特征的犯罪,总结“两卡”模型建用的经验做法,聚焦常见的“上下游”特征明显的一类案件,如假冒伪劣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假证假章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毒品类等犯罪,在原模型基础上升级构建“上下游”模型。

  “对比而言,我们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对‘两卡’模型进行了迭代升级:一是数据源的扩大,‘两卡’模型是以‘两卡’案件作为切口,实现‘卡农’到‘卡头’的一体化打击,现有的‘上下游’模型则将模型应用场景扩大到了六类案件;二是运算逻辑的增加,‘两卡’模型以数据重复情况为碰撞规则,‘上下游’模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数据分级作为处理逻辑,围绕产业链接点,通过横向比对、纵向串并数据信息的方式循线追踪上下游人员身份。”王志萌说道。

  同时,该院结合上下游犯罪案件办理实际,制定了《上下游犯罪案件信息强制登记工作指引》,聚焦行为人及其上下游人员身份信息同一性及犯罪行为关联性,明确数据提取、归集流程,确保承办人及时、完整、全面地将六类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关联上下游人员的姓名、社交媒体账号等信息导入模型数据库。

  记者了解到,该模型采用类型化手段一次性解决上下游犯罪中漏犯漏罪的“通病”,实现主动式、穿透式、类案式法律监督:以涉案人员的姓名等关键信息存在重复作为数据分析规则,通过数据库后台自动碰撞,筛查关联案件信息,经分析研判后确认有效线索,即可依法开展追捕漏犯、追加起诉等工作。“经过迭代升级后的‘上下游’模型无疑成为我们办理上下游案件的‘利器’。”王志萌告诉记者,通过模型提示线索,目前该院已发现遗漏犯罪事实4个,追捕追诉线索40个,已到案23人。

  “该模型数据获取归集简便易行,为有力解决漏犯漏罪问题提供可复制的运行规则,在推动追捕追诉漏犯漏罪、侦查活动监督、社会综合治理‘三效合一’上将持续释放数据效能。”该院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主任张伟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动数字赋能,持续打造“抓住新引擎、转换新视角、激发新动能”的昌平检察新方案。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