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杜绝网红探店误导消费 规范新兴广告业态
2024-03-27 08:59:00  来源:盐城检察

  “我从未吃过性价比这么高的套餐,就在这家店!”“烤鸭抹上鱼子酱,入口即化,这一口你准没吃过,满满一桌只需168,你不心动吗?”相信很多人都在短视频平台刷到过探店达人的推荐。达人或网红探店体验,对店铺装修风格、商品特点、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进行介绍,并以短视频拍摄、拍照或定位的方式在社交平台记录,网友们通过这类探店视频获得“眼见为实”的体验。

  然而,千篇一律的探店话术背后,往往捆绑着商家推出的团购链接,这类探店达人并非客观中立的普通消费者,而是扮演着隐形代言人的角色,给屏幕前的消费者推送软广告。这类新型营销策略背后,关联着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网红达人推荐的产品服务货不对板,那么他们的推荐就不仅仅是热心分享了,很可能有误导之嫌。对这类探店视频又该如何规范呢?

  作为北京地区集中管辖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院,我院2023年关注到上述现象,随即对此类探店视频进行梳理分析,经查找规制此类现象的法律法规后发现,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因此,收费探店视频具有广告属性,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的“探店”行为具有一定的违法性。

  但是,这类探店视频的责任主体真的只是网红、达人那么简单吗?办案中,在确定责任主体时,我们又遇到了一个新问题——探店达人在平台的个人简介中标注了自己所属的MCN机构(编辑注:是一种专门为网络视频创作者提供服务的机构,也是一种新的网红经纪运作模式)。探店达人、MCN机构和平台,谁是真正的责任承担者?为此,我和检察官助理田慧娟、匡晶丹仔细察看短视频平台规则,并详细梳理了MCN机构的运行模式,以及其与达人、平台之间的关系,发现根据涉案短视频平台规则,MCN机构是专业培育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探店达人与MCN机构通过平台功能建立绑定关系,成为MCN供应商旗下达人。每名达人仅能绑定一家MCN机构,当客户与MCN达人达成任务交易时,客户的交易对方则为MCN机构。MCN机构旗下达人的操作行为应由MCN机构负责。在此调查基础上,我院认为MCN机构应对探店达人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并决定将MCN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2023年9月,我院对该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并与涉案MCN机构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座谈会商,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对涉案MCN机构调查核实并责令其整改落实。目前,相关违法广告均已下架。

  在此基础上,我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全面规范辖区短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与短视频平台座谈,督促平台规范引导MCN机构和网红、达人合法合规营销宣传,并不断完善规则建设;集中约谈辖区内的MCN机构责任人,要求涉案MCN机构加强达人管理和素材审核;通过集中培训、走访座谈、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规范辖区内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告已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短视频的兴起,为广告和营销提供了新途径,成为广大消费者接受度较高的广告形式。不可否认,探店视频的出现,为消费者直观了解商家的就餐环境、优惠措施等提供了多样化渠道,通过检察履职规范探店行为中的互联网广告活动,并非打压探店行为本身,而是通过法治力量的介入,积极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为新兴广告业态健康发展“导航”,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护航”。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