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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追回了
2022-07-15 16:47:00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陕西省富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此前拖欠的11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得知这个消息后,富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倍感欣慰,该院检察长告诉记者:“长期拖欠国有资产,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应依法收缴。”此前,富县检察院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催缴被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今年4月,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1100余万元。2021年6月,该县自然资源局将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只在竞买前提交了保证金,其后未缴纳剩余的土地出让金1100余万元。而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将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

  该院经审查认为,富县自然资源局作为管理者未能有效履行职责,致使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侵害了国家利益。该院遂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收缴被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自然资源局迅速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了《土地出让金催缴告知书》,并会同相关部门就具体问题建立协调机制。今年6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