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批准逮捕决定书(冯福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2018-12-20 16:41:00  来源: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盐检侦监批捕〔2018〕18号

  盐城海关缉私分局:

  你局于2018年11月15日以(宁)盐关缉提捕字[2018]0006号文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福平,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福平。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三日以内通知本院。

  2018年11月21日

  (院 印)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