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建湖陶国华:人生航标逐步偏离 感觉前途渺茫
2017-06-14 15:34:00  来源:大丰区检察院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涉嫌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9月9日,大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陶国华利用担任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20余万元。 

    

  我作为一名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本应忠诚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党工作,可是却财迷心窍,多次接受他人贿赂,严重违反了党性原则,走上了犯罪道路。我懊悔,我沮丧,我反省,我悔过。我的蜕变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学习方向之魂迷失。组织上每年都有不同主题的教育活动,这些都是很好的学习机会,对我来说是治病的良方、治病的良药,可是我没有抓住这些机会,思想上轻视学习,行动上回避学习,重形式上的学习,轻灵魂上的学习,尤其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由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迷失了正确的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未能在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政的防线,直接导致思想滑坡,意志消退,从有崇高理想追求的境界跌入私欲膨胀的境地。 

  法律敬畏之心丧失。我不是一个不懂法的人,知道收受贿赂是犯罪,为什么要一犯再犯不可收拾呢?说到底还是对法律的轻视。当开发商送来“好处”时,我还是非常警惕的,也拒收过很多次,但开发商会用各种借口拉拢你、说服你、逼你就范,你也会心安理得地找各种各样的自欺欺人的借口“潜规则”一下自己,总认为他是心甘情愿的,总认为天知地知没有人知道,总认为下不为例,种种理由摧毁了防线,藐视了法律的地位,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贪腐羞耻之心泯灭。认认真真做事需要,堂堂正正做人更重要。做人应当有道德底线的,必须受到一定的道德规范约束。作为一名干部应当有最起码的党性修养,作为一名曾经为人师表的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风骨。但在与他们交往中逐步地失去斯文,在金钱面前丢掉尊严,在接受钱物时丢掉人格,在决断事情时丢掉原则。一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用党性和道德约束自己,要有起码的羞耻感,才能防微杜渐。 

  自我检视之剑削落。自我反省能力不足,有反省才能知不足,近年来我国反腐决心越来越大,但我为什么要越陷越深,问题越来越多,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缺少自我反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规章制度挂在墙上是针对别人的,大会小会敲响警钟是针对别人的,自己台上大讲道理也是针对别人的,自己就是没有进行过一次深刻反省,更不用说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认真检查和批判。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应当为党和人民服务,开会一言堂,决策一挥手,表态一点头,一意孤行,最终犯下不可宽恕的罪行。 

  家庭关爱之心错位。我是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父母亲为我们子女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我从小就立志要让他们过上幸福生活;我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懂事的女儿,妻子和我恋爱时,我是寸瓦不存,存土不沾,我发誓要让她过上比别人更美好的生活。我对他们最大的关爱将会变成最大的亏欠。亲情才是最珍贵罪真挚的,带来幸福的绝不是金钱,错位的爱带给我终身的痛。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