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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从检路上的法与情
2018-08-30 15:04: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吕然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12年的检察之路如白驹过隙。看着新进院的年轻人,惊觉岁月不饶人。想起自己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和他们一样的意气风发,一样的满腔热血,仿佛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立志要扫除世间的一切邪恶。如今,岁月沉淀了性情,涤荡了冲动,积攒了踏实。多年检察生涯的磨砺,使我懂得了:坚守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不仅仅只是体现在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精彩上,更多的是体现对法律的敬畏上,对每一位当事人的责任上!因为每一个案件都可能影响着一个人的一生!

  适逢中央一套《人民检察官》电视剧热播,回想自己办过的案子仿佛每个细节都历历在目,趁着夜色如水、华灯初照,我伏案省思理绪,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救命啊,有人抢包”,那是发生在2008年冬天的一个下午,一名女性在回家的途中身上的背包被人强行夺走,报案后,侦查人员迅速行动,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缉拿归案。案件移送起诉后,当我翻开案卷的第一页,心就被揪了起来。邓某某仅仅是一名刚满十七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如此稚气未脱的小男孩,怎么会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我急于寻找答案,在受案的第二天便开始了提审。

  在看守所里,我看到的是一张清秀而充满稚气、颓废而沮丧的面孔。邓某某被管教带到我面前后就放声大哭,哀求我说:“阿姨,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害怕!我不想在这里……”,情绪几乎失控。看到他如此激动,我意识到提审可能暂时无法进行,于是选择先心平气和地陪他聊天,消除他的恐惧情绪,让他知道检察官不单单是犯罪行为的指控者,也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者。

  最终邓某某向我敞开了心扉,“阿姨,我很自卑,也许我根本不该上学,我家里太穷了,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实在没办法,一时糊涂就做错了事……”他流着眼泪回答我的问题。“那你为什么不通过学校和老师来解决你的问题?”我追问道。“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样会让我更抬不起头来。”他的回答让我吃惊,同时也让我深思,也许贫穷不是可以犯罪的理由,但却反映了老师、学校乃至社会对贫困孩子的漠视和冷淡。

  提审后的第二天,我电话联系了邓某某的父亲,想了解一下他的家庭情况。询问中得知其父亲卧病在床,母亲又早逝。邓某某的父亲只能委托邓某某的姑姑前来。他姑姑见到我后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你们救救他吧,我们家里穷,没有钱给他生活费,是我们做家长的害了他……”姑姑的哀求让我眼角温热,在这个可怜与可憎、惋惜与无奈并存的案件里,我们的社会难道就不存在着责任吗?我们是否应该对此类贫困少年多给予一些关爱从而减少犯罪呢?

  第三天,我来到邓某某所在的学校,从老师和同学那里了解到邓某某是一个沉默寡言、自我封闭的学生,由于平常不太与人交往,老师和同学们也并不了解其家境状况。通过走访,在邓某某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肢体健全但内心并不健康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可能并非个例,他们就游走在内心崩溃的边缘,亟待拯救。

  案件提起公诉之前,我再次提审了邓某某,进行了一次交心长谈。我将走访其家庭和学校的情况告诉了他,并转达了他父亲和姑姑的期盼。邓某某再次放声大哭,哭得像个尚未长大的孩子。我感受到,他积压多年的自卑、沉淀已久的悔恨,如决堤的洪水,一下子发泄了出来。案件开庭时,我向法院提出了鉴于邓某某的生活经历以及未成年人的不成熟心理,本着挽救与教育的原则,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的建议。法院综合以上情节,最终对邓某某予以从轻处罚,判处了缓刑。

  案件判决后的一天,看守所的管教转交了一张邓某某写给我的字条---“检察官阿姨,是您让我有了坚强活下去的勇气,我会重新开始……”虽然仅有只言片语,却足以令我欣慰和感动。那一刻,不仅让我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业尊严,更让我领悟到:这份工作,除了要具有刚正不阿的凛然正气,还应该饱含温暖如玉的人性感化。??坚守法律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教化人心、挽救迷失的灵魂才能彰显大爱。

  “妈妈,《人民检察官》开演啦。”儿子的喊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看到剧中殷桃饰演的公诉处处长夏静茹,面对复杂社会形势和棘手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沉着断案的过程,让我想起了一次刻骨铭心的工作经历:那是在2014年12月份,冰天雪地之时的一起重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案发后突发疾病,行走非常不便,多次传唤无法到案。而被害人受伤后,因为得不到赔偿延误了治疗,多次找我诉说,希望困难得到解决。检察官的职业精神催促着我必须行动起来,去为被害人讨回公道。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法院商议后,我们决定亲自前往嫌疑人张某的家中开庭。张某家非常偏远,位于科左中旗辖区内的一个小乡村之中。出行的那天,很不巧一大早就漫天飘起了雪花,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犹豫了片刻,但在看到了被害人祈求的目光的一瞬间,我们毅然决定前往。在行驶的过程中,暴风雪突袭而至,能见度非常低,我们乘坐的车辆在路上艰难的前行着,多次发生车辆打滑的险情。在经历了长达六个多小时的跋涉之后,我和同事终于到达了张某的家中。看着风尘仆仆、满身霜雪的我们,张某难以遏制自己的情绪,感动和悔恨的泪水爬满脸颊。在进行详细讯问时,张某一改在侦查阶段誓死抵赖的态度,表示愿意认罪悔罪,并同意给付被害人相应的民事赔偿。被害人见此情景痛哭流涕,不停的给我和审判人员鞠躬致谢,此情此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深受感动,在精神和心灵上都经历了一次法与情的洗礼。

  原来一句简单的话语,一个真诚的举动,一番人性化的关怀,可以迅速融化一颗冥顽的心,可以顺利拯救一个堕落的灵魂。或许是因为我们的敬业精神感动了上苍,在返程的时候,天空逐渐放晴,回家的路异常的顺畅……

  在12年的检察生涯中,这样的感人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在这样一件件情与法的较量中,让我越来越深刻地感悟到,有时雷霆万钧不如春风化雨。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仅是刚性的,也应该是温情的;不仅要有勇敢坚毅的品质,也要有海纳百川的胸襟;不仅要有嫉恶如仇的正直,也要有体恤民意的情怀。

  感谢刑事检察工作。因为它,我品味人生百态,在别人的故事里警醒自我;因为它,我明辨是非善恶,在他人的得失中珍爱生活;因为它,我平凡的人生虽没有跌宕起伏,但一路走来的精彩,足以让我迷恋!

  12年的检察时光,我无怨无悔;未来的检察生涯,我依然不变初心!

  (作者单位: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

  编辑:丁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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