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夕阳红”
2017-11-06 10:58:00  来源:检察日报

  10月27日上午,沐浴着秋日温暖的阳光,一对古稀老人手持锦旗慢慢走进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该院民行科副科长单庆恒急忙出来迎接。

  2016年7月9日,家住大丰城区的李奶奶在散步时,被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致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李奶奶在大丰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同年7月31日出院。经大丰区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车辆虽投保,但在李奶奶住院治疗期间却只垫付了部分医药费用,其他均为李奶奶自行支付。出院后,受伤致残的李奶奶多次联系张某商谈理赔事宜,其以车辆投保为由,让李奶奶自行找保险公司理赔,但却不配合老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就这样,事故发生近一年,李奶奶未得到张某或保险公司任何赔偿。伤心之余,老人常与邻居说起这件烦恼事。

  今年9月5日,单庆恒在日常走访中得知老人这一情况,便主动上门服务,引导老人申请支持起诉。然而,这个过程并不顺利。

  初次登门,单庆恒与同事一身便装。自我介绍后,两位老人对主动上门的检察官似乎不太信任。除了陈述事故全程及理赔意愿,当单庆恒询问其家庭经济情况及其子女情况时,老人却回避不答。考虑到与老人一时可能解释不清楚,单庆恒决定先了解一下其家庭情况。

  在老人所在居委会单庆恒了解到,李奶奶老两口均系镇办企业退休职工,生有一儿一女,均在外打工,很少顾及老人,两人日常生活主要靠李奶奶操持。李大爷常年多病,仅看病吃药就占据两人退休金的大半部分。因此,社区将老两口列为困难户,尽量让其享受政府各项帮扶政策。得知该情况后,单庆恒决定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进行申请赔偿系列法律程序。

  一周后,经过审查相关资料,单庆恒确认李奶奶因交通事故致残且肇事者张某与其车辆承保单位未能及时足额赔偿李奶奶的人身损失、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决定支持李奶奶起诉,并出具支持起诉书。

  再次登门送达支持起诉书时,几位邻居正好在老人家中串门,见李奶奶赔偿有望都替她高兴。有位老人感慨说,自己在机关工作多年,只知道检察院抓贪官、管批捕,没想到还能支持老百姓打官司。单庆恒听后解答说,检察院可以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检察机关也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力求让更多人更了解检察工作。

  10月20日,经大丰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公司与李奶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李奶奶各项损失合计4万余元,并于10月24日全部赔偿到位。拿到赔偿款的李奶奶开心不已,专程送来锦旗与感谢信,对检察机关倾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董爱中)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