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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检说法】骗取医保,法网难逃
2020-12-29 11:16:00  来源:盐检说法

  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好政策,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可总有人将其视为“唐僧肉”,自作聪明,隐瞒真相,以各种形式骗取医疗保险金,钻医保政策的漏洞,最终付出沉痛的代价!日前,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并为国家成功挽回了损失。

  

  (图片来源网络)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2016年1月,被告人于某某两次在上海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共发生治疗费用43639.12元,实际可以向建湖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原农合医保费用报销17470.42元。但被告人于某某一时贪念,从上海某三甲医院门口黄牛处购买两张虚假住院收费票据共93386.72元,并持该虚假票据向建湖县医保中心申报销,骗取医疗保险基金35052.68元。

  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于某某深表后悔,对其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向检察人员坦言其家庭经济困难,除她之外还有70多岁的婆婆也患病,对昂贵的治疗费用已不堪重负,无奈之下才会骗保,且骗保的钱全部用于治病。检察人员对其际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其诈骗行为进行法治教育,并督促其积极退赃。随后于某某主动至建湖县医保中心退出全部赃款。

  该案经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退赃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统筹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统筹和管理,属于国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保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医保秩序,还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给基金正常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所以,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依规报销医疗费用,切莫因贪图小利骗取医保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身试法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医保部门也要从思想上增强预防此类犯罪的意识,提高辨别真伪能力,有效保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编辑:盐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