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
2018-05-14 15:03:00  来源:大丰区检察院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大丰区检察院报请盐城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拟作存疑不起诉的夏某甲、陈某某玩忽职守案和夏某乙、骆某某玩忽职守案进行了监督。  

  参加监督评议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均由盐城市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随机抽选。评议会上,两名案件承办人分别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相关案件案情,并就案件主要证据及相关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说明,阐述了该院对该案拟作存疑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三位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汇报后,通过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对两起案件的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不明之处与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质询,两名案件承办人分别解答。讨论结束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两起案件独立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书面表决意见,同意该院的拟不起诉意见。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