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院未检科举行首次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2017-11-20 10:04:00  来源:亭湖区检察院

  11月17日下午,亭湖区检察院未检科举行首次未成年人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全国人大代表苏珍、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代表、辩护律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代表等应邀参加听证会,参会的所有代表就一起未成年人李某某、赵某某涉嫌盗窃案件是否有逮捕必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赵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在盐城市亭湖区某某村21号租房共同居住,后李某某、赵某某得知吴某某手机微信钱包内有大额余款,遂计议窃取。2017年9月25日凌晨、2017年9月27日凌晨,李某某、赵某某趁吴某某熟睡不备之机,采取拿住吴某某右手拇指指纹触碰解锁手机、输入偷窥获悉的微信支付密码,盗窃作案2起,窃得吴某某手机微信钱包内的人民币20000元,后被二人挥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亭湖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一致认为:本案李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且系未成年人,有自首、退赃等情节,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不捕也可以保证诉讼活动的进行。亭湖区检察院将结合案情、相关法规及听证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亭湖区检察院首次就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试行公开听证机制,坚持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有效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该院还将在首次尝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积极改进,进一步明确听证范围及程序,切实推进“阳光检务”。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