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决定:
任命颜榕同志为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免去其检察技术处副处长职务;
任命王卫华同志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邦军同志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3月29日
当“检察蓝”融入“地方彩”,一纸非遗剪绘法治童话
盐检光影 | 一剪一刻绘法治
充电蓄能,满格出发!这场“春训”正当时
新春第一会,盐城检察锚定“3321”思路启新程——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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