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盐都区检察院督促盐都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联合兴化市渔政监督大队开展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范围主要为盐都兴化两地界河大纵湖段至大冈段,涉及我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大纵湖镇、台创园、尚庄镇、大冈镇等板块界河流域,专项整治行动从上午9点持续至下午5点,共收缴地笼网、渔簖等禁用渔具71件,现场查获正在河道中放置禁用渔具的作业船只1辆。
今年5月,盐都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大纵湖镇中心河内存在渔罾捕鱼设施,妨碍了渔业资源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对建议中指出的河域内禁用渔具进行查处,同时联合区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重点水域禁捕和全域河道清理禁用渔具专项整治工作。此次盐都区院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也是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组成部分。
盐都区渔政监督大队在行动中表示,兴盐界河由于管辖问题一直是整治中的难点,得益于检察机关推动的大纵湖湿地多部门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建立,渔政、水务等环境整治工作的合作两地已顺利辐射到大纵湖湖区上下游河道,兴化、盐都两地联合执法已成常态。下一步针对禁用渔具查处范围广、易反复等问题,将继续深化合作,扩大整治范围,加大整治力度,联合各方力量打击区域内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好盐都区水域和湿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