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可以促进执法规范运行,实现发出建议,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明确自身“审查者”、“治理者”、“守护者”的身份定位,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检察建议落地成效。
一是当好案件“审查者”,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效果。建湖县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建议精、准、实三原则,抓住问题根源,不断提高建议采纳率。一方面,精准审查,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审查卷宗证据材料及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意见等,不断挖掘线索。另一方面,亲历审查,查找管理漏洞。承办检察官亲自到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情况,通过实地考察,查找执法不规范之处,据此提出检察建议。
二是担当社会“治理者”,发挥检察建议刚柔效用。建湖县检察院通过立足办案,规范文书格式,履行监督职责,保证检察建议于法有据、发挥功效。一方面,规范流程,提升建议效果。严格审批程序,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的模板制作文书。另一方面,刚柔并济,发挥监督实效。对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情况,通过口头督促方式,了解缘由,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建议内容,被建议单位经督促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发挥检察建议刚性效用,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请示将该情况通报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
三是锻造法治“守护者”,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检察建议的关键是落实,建湖县检察院通过加强跟踪回访和督促履职力度,借助联席会议、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帮助被建议单位答疑解惑,加深对检察建议内容的理解,协助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以跟踪促进整改,使检察建议真正落地。